2020年12月13日 星期日

政三B 吳仲喆 07114247 第十一次

 

歐盟版馬尼次基法通過 將制裁嚴重侵犯人權者

政三B 吳仲喆 07114247

出處:CNN中央通訊社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opl/202012080149.aspx

時間: 2020/12/08 17:00

內文:

        歐洲聯盟今天通過歐盟版的「馬尼次基法」,將有權對全球侵犯人權者祭出制裁,不過這項新的制裁制度僅會在會員國一致同意時生效。

 

法新社報導,多國外交部長通過「歐洲聯盟人權和民主行動計畫」(EU Action Plan on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),適用於刑求、奴役或系統性性暴力等案例。

 

這項新框架將允許歐盟揪出全球各地的侵犯人權者、凍結他們在歐洲的資產,並禁止他們踏足歐盟領土。

 

不過,制裁的前提必須是犯下「嚴重侵權」事件,且成員國有最終定奪權。

 

在這項措施通過前,歐盟已能對侵犯人權行為施加懲罰,但通常是根據與特定國家、衝突或危機有關的制裁框架。歐洲也有3個特定制度,制裁使用化學武器、網路攻擊與恐怖主義。

 

俄羅斯總統普丁(Vladimir Putin)的8名親信,遭歐盟指控涉及毒害俄國知名異議人士亞歷塞依.納瓦尼(Alexei Navalny),1015日便是依據化學武器制裁制度遭受制裁。

 

歐盟這項新的人權措施可與美國「馬尼次基法」(Magnitsky Act)相提並論。美國2012年通過「馬尼次基法」,以紀念俄羅斯律師馬尼次基(Sergei Magnitsky),他因踢爆政府貪腐情事而被俄國監禁,2009年在獄中過世。

 

華府當局依據「馬尼次基法」制裁數十名高階俄國官員,手段包含禁止他們入境美國或凍結在美國的資產。

 

心得:

        歐盟的這項法律案明顯是在中美兩大勢力中選邊站。新冠疫情在全球肆虐以及中國和WHO之間的相互粉飾可能已經瓦解歐洲人民對於中國發展潛力的幻想,就像上世紀末蘇聯的情況。在雙方(中國、歐盟)貿易依存度不低的情況下,像美國一樣果斷採用經濟制裁顯然不符合歐盟的利益,因此改以模糊的人權保障作為制止中國的手段估計是當前的上策。

        內文中提到,對於侵權的判定顯然沒有一定的標準,且制裁與否最終還是取決於各會員國的判斷。這讓原本充滿理想的人權法案多了政治可操弄的空間。該法究竟會成為阻遏境外勢力的有效手段,還是淪為媒體大作文章的後門,值得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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