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三B 黃湲 07114259
防壟斷市場!
歐盟草案要科技巨擘開放資料共享
newtalk https://newtalk.tw/news/view/2020-10-06/475174
新聞內容—
歐盟正在研擬新的數位法案,防止微軟、Google、蘋果、臉書等科技巨擘壟斷市場,威脅到其他競爭對手生存與客戶權益。最新消息指出,歐盟計劃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開放資料共享,並禁止業者在3C產品上預載應用程式,獨厚特定廠商。
英國《金融時報》(Financial Times)報導,歐盟正在草擬的《數位服務法案》(Digital Services Act)中規定,禁止亞馬遜、蘋果及Google等科技巨頭利用平台上收集到的資料從事商業行為,除非他們願意與中小型競爭者共享這些資料。
此外,法案也禁止科技巨頭們在平台上享有「特別待遇」,以免損害競爭對手的權益。例如,蘋果、Google不應在產品上(含手機、平板和筆電)預載自家App,也不該強迫其他品牌配合,用戶應有移除預設程式的權利,且移除後這些產品仍能正常運作。
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專員Margrethe Vestager表示,預計今年底根據法案公布新規,要求大型科技企業向中小型競爭對手開放資料,確保公平競爭。
心得—
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,許多科技巨擘逐漸獨佔市場,Google、蘋果等公司時常在自家產品上預先幫使用者下載程式,甚至設定為不可移除該程式的模式,造成科技產業遭到特定品牌壟斷,中小型科技公司無法與之匹敵,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蕩然無存,客戶權益也受損害,因此歐盟才將在年底修訂相關法案。
然而,關於歐盟立法權,歐盟法律是與歐盟各成員國國內法律平行執行的獨立法律系統,是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運作的規則體系。歐盟法律在歐盟各成員國的法律系統有直接效力,在很多領域高於國內法,特別是單一市場所涵蓋的領域(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方面)。歐盟法律有時候被歸類為超國家法,目前在27個成員國中大約有5億歐盟公民受歐盟法律支配,這使其稱為世界上適用最廣泛的現代法律系統之一。歐盟執委會負責立法,歐盟理事會代表成員國政府,歐洲議會由歐洲公民選舉產生,歐洲法院則是維護法治和人權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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