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11日 星期日

政三A 邱健航 07114183

 


H&M涉違歐盟個資法重罰史上次高

2020-10-06 17:03 台灣醒報 記者宋秉謙台北報導 

全球快時尚服飾巨頭H&M傳出侵犯個資,遭到德國監管機關以違反歐盟制定的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(GDPR),罰款該條例歷史次高的3530萬歐元,H&M保留太多德國紐倫堡分公司的員工個資,外媒多稱判罰合理。在全球邁向資訊時代之際,GDPR法規深受重視,包含日本、新加坡等國都相繼跟上同等的規範,但目前中國、美國都選擇自己的個資隱私法。

根據《英國廣播公司》報導,全球快時尚的瑞典時裝公司H&M被爆出,違反歐洲法規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(GDPR),他們非法保存、觀看數百名紐倫堡分公司的員工個資,其中包含員工的假期使用、醫療狀態(健康檢查),甚至涉及員工個人非正式聊天訊息,目的是用來評估員工工作績效。

此舉遭到德國監管機構的抨擊,機構發言官卡斯帕提到,針對H&M的動作已違反18年生效的《GDPR》,重罰3530萬歐元是非常合理的,目的就是要以鉅款警告各大企業別違規個人隱私。這次罰則是《GDPR》史上次高的罰款,最重的是去年法國監管機構罰Google5千萬歐元「天價」。

全球資訊流通便捷,資訊可以成為獲利工具的思維,讓保護用戶資訊隱私逐漸備受重視,反侵犯個資的《GDPR》推出、落實也成為必然的趨勢,歐盟去年之所以重罰Google,也考量到Google獲利模式是側重於廣告收入,故在廣告個性化涉及用戶隱私時,才會「下手更重」,就是要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。

雖然歐盟積極落實《GDPR》,日本、新加坡、印度等國也都提過,會比照該條款的標準,以供國內企業參考,但據《網媒》報導,全球2大國中、美恰好都沒遵循《GDPR》,2國都以各自的隱私權法規為主。此外,中國、日本企業提報個資洩露的機率也不高,相對於歐、美的45%39%,中、日分別僅29%32%,說明這些國家內的企業、人民對《GDPR》的概念仍須努力。

心得:

在現今網路社交活動發達的時代,對於個資的保障一直都是各個國家所必需也應該遵守的,而歐洲國家使用之法規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,是在於2018 25 日生效。根據該法案,任何處理歐洲公民個人數據的組織都必須遵守該條例。不合規的企業可能面臨高達2000 萬歐元或4% 年營業額的罰款,以較高者為準。目的就是規範各大企業對於員工與消費者之權益,許多非歐洲國家也相同的以此為標準,規範該國之企業,除此之外,可以透過GoogleH&M的判決發現,此法判決下手相當重,可見得歐洲在人權的維護上是眾人有目共睹的,對於這樣的法案,各國除了以此為參考標準,也同樣在各自國內有一定的隱私權法規。


出處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811/4914716


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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